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已竣工,于2023年3月7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,并形成验收意见。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《临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。公众如有该项目辐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:
联系单位: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
联系人:应工
联系电话:13735876022
验收报告见附件。
附件:
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验收报告(公示稿).pdf
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